天承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振国)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我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承科技《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任职期间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规定,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杨振国,195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