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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科光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3]230Z018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合肥 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