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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科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 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监 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参照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执行。 第七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