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下 简称"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五)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七)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负责人、负有信息披露 义务的部门和人员;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机构。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