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州禾信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 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