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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UTIMESUTIMES(SH:688638)2023-11-27 10:1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担保的权限、批准及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 审批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 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