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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
UTIMESUTIMES(SH:688638)2023-11-27 10:1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两名和公司职工代表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 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 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