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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独董事前认可意见
UTIMESUTIMES(SH:688638)2023-11-27 10:1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仔细审核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 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