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曾小生先生、宋春明先生、沈云樵先 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曾小生先生、宋春明先生、沈云樵先生的任职情况与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3 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曾 小生先生、宋春明先生、沈云樵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1 3、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口是 口否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