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战投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査 法 律 意 见 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委 托,本所律师对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