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浩欧博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