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律、法规,以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 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一名。 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名,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聘任。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