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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柏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41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246-1 号 致: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琛科技")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 简称"本律师")作为元琛科技 2024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