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包强、夏和生、刘力 2023 年 8 月 18 日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莱 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