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 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选举范小平先生、伍仲乾先生、龚伟泉先 生、梁韵湘女士、张强先生、周焰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