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 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莱尔科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二) 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李政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工作,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 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 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李政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知 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政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双方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进行了明 确的约定,李政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