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深圳市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 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2019年 8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葛祥冲 8月14日 207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