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晓康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赵晓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1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