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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ECOBEAUTYECOBEAUTY(SZ:000010)2024-02-26 10:28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 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故解除其职务。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2 月修订)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新任董事应在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