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