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深房A: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10修订)
SPGSPG(SZ:000029)2023-10-18 07:46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 ESG)的治理能力,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治理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