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赛格:中伦关于深赛格第二十九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九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赛格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第二十九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 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电子数据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