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提高年报审计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 要职责: (一)协调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