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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168 号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 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关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168 号 致: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华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