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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1 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 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北方 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车辆")拟与内蒙 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机进出口")签订三项《采购合 同》,从一机进出口采购车辆备件以及钻杆、钻机配件、钻铤等石油勘探开发钻 具,合同金额总计约 4,240 万元。 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