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29日经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确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和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或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