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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3年12月29日经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公司经营 风险,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