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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董事、监事、高管对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监事、高管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 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监事会召集人: 李正安 签 名 签 名 董 事 长:纪 巍 董 事:单 钧 董 事:杜晓东 独立董事:袁 立 独立董事:谢兴国 独立董事:姚 颐 董 事:徐 舟 董 事:张 亮 董 事:孙 飞 董事、监事、高管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 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签 名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签 | 名 | | | | 签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总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