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BBMG JIDONGBBMG JIDONG(SZ:000401)2023-10-27 15:02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非经常性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及日常工作联络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 议。工作组由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运营管理部门和董事 会秘书室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于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