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兴业 银锡本次重组时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6 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449 号)核准,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 漫矿业")100%股权。本次交易中,兴业银锡以 6.06 元/股的价格向银漫矿业的全 体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