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东路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SDRBSDRB(SZ:000498)2023-12-29 13:3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及与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