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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SDRBSDRB(SZ:000498)2023-12-29 13:3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负责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须为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