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 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证券管理部作为由董事会秘 书分管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任 职资格包括: (一)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履行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本行经 营情况和行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