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及材料认真审阅后,现就公司于2023年8 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作出核查情况说明,发表了独 立意见。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审批的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