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第 6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证上〔2023〕 21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长虹美菱")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 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长虹财务公司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对其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长虹财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层次。 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包括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 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包括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 计稽核委员会。 长虹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长 虹财务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如下图: 长虹财务公司原是由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 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