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长虹美菱")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 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及材料认真审阅后,现 就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正常、合理的,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 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 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