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细致审核了候选 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罗 宏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