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