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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体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 66.67%的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董事会 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 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并经我们事前认可。 1 5、《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