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 职责权限 1 1.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3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12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1 总则 2 人员组成 3 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 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4.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