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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CCOOP GROUPCCOOP GROUP(SZ:000564)2023-12-13 11:0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1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察审计活动。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1.4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 的具体情况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 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2.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