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國浩律師(南寧)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NANNING)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16号太平金融大厦21层 邮编:530201 电话:(+86)0771-5760061 传真:(+86)0771-5760061 电子信箱:grandallnn@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二月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宇(2022)第5105-3号 致: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部湾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北部湾港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