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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二 大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 发来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 意向函》,其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 目,拟出资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认 购方上海中海码头为公司关联法人,其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 易。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发行,经全体监 事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18: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B 座 15 楼 1529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 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的监事 3 人,监事何典治、饶雄、罗进光出席会议并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典治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