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宁市宋厢路16号太平金融大厦21楼2101号 邮编:530022 电话:(+86)0771-5760061 传真:(+86)0771-5760065 电子信箱:grandallnn@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2)第5105-3号 致: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部湾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北部湾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 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