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 号)予以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505,617,977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2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59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