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投(融)资 活动、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同时,财务副总应向独立董事 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可要求公司安排其对有关重大事项 进行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本年度生产 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二)公司财务状况;(三)募集资金的使 用;(四)重大投资情况;(五)融资情况;(六)关联交易情况;(七)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 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 点,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 面会并提供相关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