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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JZWF ALJZWF AL(SZ:000612)2023-10-26 11:4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多数,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