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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1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 1 名,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海螺集团")。 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了《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 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螺(安 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917 号) 批复,同意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螺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人") 作为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