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姚禄仕、汤书昆、尤佳、朱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姚道春先生、甘国庆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姚道春先生、甘国庆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