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铜陵有 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或"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 操作需要。 根据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 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 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金融衍生品交 ...